四、稅收優惠的籌劃 稅收優惠政策是稅收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對某些特定的課稅對象、納稅人或業務給予的稅收鼓勵和照顧措施,國家制定優惠政策就是鼓勵企業加以利用。一般地說,稅收優惠政策有減稅、免稅、出口退稅、先征后退等,企業經營者通過合理籌劃可以最大限度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合理避稅。 「案例一」 甲企業是設在境內的一個技術開發企業,在2009年度發生的技術轉讓業務如下: 向乙公司轉讓一項技術,金額700萬元,轉讓價款當年全部收到。甲公司在2009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:(700-500)×25%×50%=25萬元。 「籌劃方案」 將技術轉讓收入分兩個納稅年度收回,每年回收額均不超過500萬元,兩年均不用繳所得稅 「籌劃結果」 少交所得稅25萬元。 「案例二」 華瑞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公路建設工程公司,2009年度承擔了一項國家重點工程項目,該項目屬于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,2009年10月1日工程完工。2009年度取得應納稅所得額60萬元,預計今后五年每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均為300萬元。華瑞公司在財務上獨立核算,屬于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。 「籌劃思路」 華瑞公司2009年并沒有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,而是繳納了2009年10-12月三個月的企業所得稅15萬元,把享受稅收優惠的期限選擇在2010年。 「籌劃結果」 公司2010年享受減免的企業所得稅將達到75萬元,與2009年的企業所得稅額15萬元相比,兩種方案稅負差額高達60萬元。 參考資料:2007年頒布的《企業所得稅法》《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 |